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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住院就医申请办事指南重庆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院住院就医申请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03号) 办理条件:1. 参保人员突发疾病临时在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2. 参保人员长期居住市内非参保地的,可在居住地选择1所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诊 受理渠道:1、现场办理;2、在线办理;3、电话备案 受理地点: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机构 所需材料:1.《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非参保地长期居住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审批表》;2.相关病历资料。 办理程序:1.参保人员突发疾病临时在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参照市外异地就医程序办理外诊登记手续(其中,备案需自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院之前进行备案)。不按规定申报的,其住院起付线提高5%,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时限:参保人员突发疾病临时在市内非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需自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院之前到经办机构或电话进行备案 温馨提示:①办理了市内长期异地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登记备案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打12333咨询 全国社保公积金代理,重庆社保公积金代缴咨询电话:15923391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