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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外就医申报备案办事指南重庆市外就医申报备案办事指南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9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03号) 办理条件:1.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受技术及设备限制不能医治的疾病,可转统筹区外就医。2.目前医学上尚无特效手段治愈的疾病,不能转往统筹区外治疗。 受理地点:1、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机构;2、在线办理地址链接 所需材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附表3)。 办理程序:1.参保人就医医疗机构(重庆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并提交医保经办机构审批;2.医保经办机构费用审核部门审核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和相关病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专用章),符合规定的经费用审核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可转统筹区外就医,同时在网络上录入相关信息;未批准的退回相关资料。 注:职工填表,居民由经办机构备案 具体请仔细当地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打12333咨询。 社保公积金代理代缴咨询电话:15923391909 qq:1539757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