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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二)2018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二) 01 什么时候开始缴纳费用? 1、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至12月(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城乡居民可在2018年9月30日前参保缴费。 2、大学生参加我市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学年度居民医保,其缴费时间为2017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 3、新生儿办理独立参保缴费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 2 参加居民医保个人要缴纳多少费用? 1、城乡居民:在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8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450元。 注意:在2018年7月至9月底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80年+财政补贴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450元+财政补贴标准。 例如:李阿姨准备在2018年8月份参加居民医保一档,按照2017年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标准450元/人计算,李阿姨至少要缴纳费用为630元,二档至少要缴纳费用为900元。 2、大学生:参加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居民医保,一档为每人每学年140元,二档为每人每学年350元. 3、新生儿独立参保: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底期间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8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450元。 注意:在2018年7月至12月底参保缴费的,一档为每人每年180年+财政补贴标准,二档为每人每年450元+财政补贴标准。3 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1、城乡居民: 在2017年9月至1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在2018年1月至2月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次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在2018年3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需等待90日后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2018年12月31日。 2、在读大学生:在2017年秋季开学之日起的60日内参保缴费的大学生,享受医疗待遇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3、新生儿:独立参保的新生儿,享受待遇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未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随参加居民医保的母亲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 注意:未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只能享受其母亲当年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不能享受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独立参保新生儿生重特大疾病医保报销封顶线要高于非独立参保新生儿。 如果新生儿母亲参加了职工医保,未独立参保新生儿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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