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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2018年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一) 01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1、城乡居民,本市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无论男女老幼,包括: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园机构在院幼儿。 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也可以自愿参保 2、大学生,在渝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 3、新生儿,指2018年出生并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 注意:按照《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持有重庆市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居民,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2018年出生,并且其父母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外省户籍新生儿,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2 怎样才能参加我市居民医保? 1、城乡居民:A、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政府指定的地方参保缴费。 B、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也可以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C、对举家外出在市内跨区县异地居住的,可委托他人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参保缴费,也可以在居住地区县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办理参保缴费。 注意:不要在两个或多个地方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哦! 2、在读大学生:在就读学校参保缴费。 3、新生儿:由其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政策咨询可拨打市人力社保服务电话:12333 重庆社保代理,社保开户代办咨询电话:15923391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