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17323790823




首页 >> HRO政策资讯 >>政策法规 >> 什么情况下,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详细内容

什么情况下,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比如责任事故、有他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或者参保人受到故意伤害的,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那么这部分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应当由公共卫生承担的,例如抗结核病用药等

境外就医的,包括在我国港澳台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不予报销的范围

先来介绍一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主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其中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简而言之,甲类药品是完全可以报销的。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药品需要自己承担3%。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三、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例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或者自杀、自伤、打架、斗殴、吸毒、酗酒导致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四、基本医疗服务设施不予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以上介绍就是关于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部分,具体还是请咨询下当地社保局医保科相关工作人员了解详询。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企业位置
联系我们:
17323790823
重庆人事外包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企业社保代办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企业公积金代办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重庆招聘外包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重庆猎头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考务考试外包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重庆税务代账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重庆HR租赁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重庆人才代理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建议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