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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比例?根据《渝人社发〔2012〕103号》规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可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住院者应在住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向参保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诊登记手续。先由个人垫付,再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区县指定机构按本市有关规定审核支付。
1、发票原件; 未按以上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或未办理突发疾病临时异地就诊,或未办理长期异地就诊,或直接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线提高5%,同时,政策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具体请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企业社保代理,职工社保代缴咨询电话:15923391909/023-61828944小黄 |